襄阳禁鞭首战告捷

25.02.2016  20:33

   自2016年2月1日起,襄阳史上最严禁鞭令实施,城区掀起宣传、巡查、执法攻坚战。2016年2月22日元宵佳节,襄阳城区没有一起燃放烟花爆竹警情,标志着自2月1日起实施的城区禁鞭,初步实现了首战告捷。

2015年12月23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襄阳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案。《暂行规定》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在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襄阳东外环合围范围的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烟花爆竹,市民及商家不能售卖、不能存放、不能运输、不能燃放。

襄阳市政府召开了禁鞭工作动员大会,市长秦军亲自担任市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过问、指导、督办禁鞭工作。该市政协主席万桃元、市人大常务副主任谢豪斌专门安排下发禁鞭工作视察、督导通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立视察、督导小组,对各城区禁鞭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和民主监督。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启波多次带队到城区街道、社区调研检查,先后6次召开禁鞭督导会,每天督办禁鞭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及安监、城管、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门大员上阵,狠抓落实。各城区牢固树立禁鞭工作是“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的意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协调,抓检查,抓督办。

各地各部门调集一切力量,调动一切资源,共树立道路禁鞭宣传牌127个,悬挂横幅标语2万余条,张贴楼栋标语3万余条,印发《致居民一封信》35万余份,发布了公益广告5500余条,出动流动宣传车8600台次,使禁鞭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各城区、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单位内部人人签署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个个践守承诺;实行包保工作机制,上到各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中至街道办事处、乡镇,下至社区、村组、小区、楼栋,一级包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2月6日,腊月二十八,市区未发生燃放、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警情;2月7日,除夕,市区未发生燃放、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警情;2月8日,大年初一,两起涉鞭警情当事人,分别被拘留和罚款500元。

正月初五民间有“破五”的习俗,当天城区未发生一起放鞭现象。正月初八,商家有放开门鞭习俗,全市没有发现一起违规燃放现象……春节和元宵被视为检验禁鞭的重要时间节点,但遍访市区,到处是一片静悄悄。据统计,2016年除夕夜,襄阳市区空气中的PM2.5同比下降68.49%,与周边宜昌、随州等城市相比,空气质量最佳。市区垃圾量也日均减少75吨。市区没有接到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就诊伤情,没有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

城区禁鞭初步实现了“无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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