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院原党委书记贾东辉案剖析

14.10.2015  18:27

   晚节不保的高校“一把手

  ——襄阳汽院原党委书记贾东辉案剖析

  今年3月,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襄阳汽院”)原党委书记贾东辉因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和物品共折合人民币100多万元,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贾东辉在任襄阳汽院党委书记之前,在一些岗位上曾经也比较清廉。那时,其子考上大学,贾东辉没发一张请柬,更没有大摆升学宴。那时,妻子几次因病住院,他怕同事们探望送礼,想方设法隐瞒消息,甚至连司机也不让知道。这些,都让他在襄阳教育界留下了好口碑。然而在56岁被任命为襄阳汽院党委书记后,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变化。

  法纪红线在疏于学习中突破

  贾东辉虽是一名高级知识分子,但平时对党纪国法缺乏学习,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件漠不关心,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要求不清楚,法纪意识淡薄,政策界限模糊。在接受组织审查前,他对间接受贿或斡旋受贿这些概念从没听说过,所以当某公司要送其20%干股时,贾东辉错误地认为这些暂时看不见的干股不是现金,应该不会有问题,想都没想,就答应收受了。

  自认为对襄阳教育事业贡献大,居功自傲,也是贾东辉疏于学习、无视法纪的重要原因。被审查后,贾东辉说:“襄阳汽院创办成功,自己付出了巨大心血,从申办到建设,呕心沥血,日夜加班,奔波了差不多10个年头,在取得成绩后被冲昏了头脑,放松了警惕也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

  举头三尺有神明,人若无敬畏之心,对法律、纪律、规矩等“戒尺”毫不在意,言行必无章法,最终必栽跟头。

  个人贪欲在临近退休时膨胀

  贾东辉何以由清廉变贪腐?他前后“变脸”,原因何在?

  2011年7月,56岁的贾东辉被任命为襄阳汽院党委书记后,他这位曾经的襄阳教育界功臣,想到退休后权力过期、荣耀不再,为了退休后仍能过上“好日子”的念头急剧膨胀起来。他觉得,临近退休了,顺手捞一点,应该“问题不大”。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贾东辉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中一连收受10多人次的现金、购物卡和股份贿赂,在腐败的路上迅速迈步,越走越远。

  从根本上来看,他的内心缺乏严于律己的坚强定力。此前的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和种种自律表现,也许是真实的,但最终经不起时间的长久考验。在他的心底,隐藏着一股伺机而动的贪欲,时机成熟、急切需要时便一触即发,一发不可收。

  权力之剑在贪欲中乱舞

  2011年,贾东辉走马上任襄阳汽院“一把手”岗位时,正是学院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之际。作为院党委书记、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贾东辉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备及材料采购、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决定权。

  2012年春节前,江苏某公司襄阳分公司项目经理王某为承接学院工程,向贾东辉行贿15万元人民币,贾东辉有些“不安”地接受了,过了几天,发现没事后,心里也坦然了。2013年春节前,当王某再一次“感谢”贾东辉,将50万元巨款装进手提纸袋时,贾东辉不再犹豫,并且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对“有求于自己”的人所送的贿赂均来者不拒。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贾东辉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交换的“筹码”,利用职务之便,在对外校舍租用、工程承揽、联合办校、新学校建设工程招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先后多次受贿,大肆敛财,从一名事业有成的党员领导干部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贾东辉没有把稳权力的剑柄,最后是这把剑伤了自己。对党员干部而言,面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这是一名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倘若以为手中的权力可以公私兼用,可以躲开监督胡作非为,也许能给自己带来一时的虚荣与快意,但最终葬送的是自己和家庭的幸福。 ( 沈纪宣 杨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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