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十件实事”农村饮水安全任务超额完成

09.12.2014  11:30

(朱开际)笔者从襄阳市水利局获悉,截至12月8日,全市累计完成投资1.488亿元,建成通水134处工程,已解决31.9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了政府“十件实事”2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群众最期盼、惠民最直接的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组织、规范建设,有效解决了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饮水问题, 

坚持政府主导 

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坚持每年把饮水安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连续5年将其列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明确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同时,市、县、镇三级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及建设管理等,全市上下真正形成了“政府主导、水利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有力确保了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科学统筹规划 

襄阳市水利局牢牢把握“规划统领、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的基本原则,在全面普查、实地勘测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充分考虑水源、地形、人口分布等情况,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编制了《襄阳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和建设计划。在实施环节,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着力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和规模化供水。目前,利用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初步形成了规模化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工程布局模式。 

规范建设管理 

一是严把审批关。按建设规模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发改、水利、建设、卫生等部门联合对饮水工程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查,重点抓好水源点选择、水量水质保障、管材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基础工作审查,保证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二是严把建设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襄阳市水利局对各地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过程指导和监督,把质量控制贯穿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健全完善政府监管、专业监理、群众监督的保证体系,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做到工程质量有保证,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三是严把验收关。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工程,一律不验收,并限期整改,绝不允许不合格工程投入运行,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工程最大效益。 

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健全机构。枣阳、襄州、南漳、老河口、谷城县5个县(市)区成立了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机构,统一指导和监管饮水工程,及时解决工程运行中的矛盾问题。对已完工的工程,采取“供水总站直管、乡镇农水站专管、用水协会民管、受益群众联管”等运行管理模式,确保每个工程有管护责任主体。二是完善水厂管理制度。加强水厂安全生产、应急供水预案、加药消毒、机电设备运行维护、水费收缴管理、管网维护抢修等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供水安全。三是优化管理手段。  “千吨万人”以上规模饮水工程,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已建成集“监控、监管、监测”三合一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水厂12处,变传统管理为现代化管理,保证农村水厂运行监控的实时性和科学化。 

11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水利部考察时指出:让百姓喝上干净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也事关政府公信力,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中央的要求、总理的嘱托、人民的期待,也是水利工作者的心愿。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把农村饮水安全这项民生水利工作抓实抓好,2015年再解决26.54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保质保量、不打折扣地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力打赢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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