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服务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

27.10.2015  17:40

  截至2015年9月底,全市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552亿元,同比增加83.7亿元,增长17.9%;所有者权益301.3亿元,同比增加42.9亿元,增长16.6%;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6.6%。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重要部署,围绕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战略目标,主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有作为、在全国全省国资系统中争位置、在社会群众中赢好评,努力实现国资监管有新加强、国企改革有新进展、国企党建有新作为、央企合作有新局面。

  襄阳市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全国地方国资监管工作13个联系点城市之一,先后在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地市级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国资监管工作经验向全国推广。市国资委连续多年被省国资委评为“全省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国资监管有新加强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要求,襄阳市国资委切实转变监管理念,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推进国资监管实现“四个转变”。

  在监管理念上,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找准国资委作为政府层面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建立以公司章程为指引、资本为纽带,按治理结构履行股东权利的监管新机制。通过改组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国资监管架构由“国资委——国有企业”的二级架构逐步转变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三级架构。

  在监管方式上,由粗放型监管向精细化监管转变。整合监督资源,综合发挥产权监督、监事会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职能作用,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式。稳步推进分类监管,根据公共服务类、功能类、竞争类等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监管办法。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将监管关口前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做到监管全过程、全方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在监管模式上,由行政化监管向法治化监管转变。摆脱原有工作经验、方法习惯的束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把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落实到国资监管各个环节之中,全面推进法治国资建设,做到有限监管、法治监管、阳光监管。

  在监管手段上,由重激励向激励与约束并重转变。针对业绩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不够,薪酬与贡献、责任匹配度不高,相关规定执行不严等问题,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既做到强激励,又做到硬约束。

   国企改革有新进展

  国资监管体制和国企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改革指引》所确定的改革方向、目标和路径,坚持顶层设计,一企一策,积极指导出资企业做好深化企业改革总体方案的设计、编制工作。

  企业战略重组联合取得突破。围绕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集中度,能源集团和燃气公司重组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混合所有制经济稳妥发展。研究起草了《市国资委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积极引进民营资本,通过股权合作,市燃气热力公司、市国益公司与重庆山城燃气设备公司合资项目即将进入实质性落地建厂阶段。

  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围绕激发企业活力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指导各企业制定了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制度清理、修订、完善和“定编、定员、定岗”设置等工作。8家出资企业开展了竞争上岗,员工能进不能出、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收入能增不能减的问题有了新突破。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优化完善董事会、董事年度考核评价细则,积极加强对出资企业董事会和董事的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为促进出资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认真履职打下良好基础。启动授权董事会经理层的选聘权、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试点工作,科学制定授权试点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指导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推进董事会建设上新台阶。

   国企党建有新作为

  以服务国企改革、推动国企发展为主线,健全“四大机制”,提高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出资企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一是构建责任体系,明责。出台国资委党委委员联系企业制度,明确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链条,确保压力传导不衰减。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履责。建立国企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制度、党建工作“季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推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完善考核体系,评责。把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和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层层述评、群众点评、组织考评的工作机制。四是敢于动真碰硬,问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倒查问责。

  建立强肌健体的组织保障机制。一是明确功能定位。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立党管国企的政治核心、组织核心、思想核心作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促进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二是建强“四支队伍”。不断加强企业党委班子、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服务型党员队伍建设。三是开展“四项活动”。统筹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抓一促”、“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和“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四比四看”大讨论活动,即比思想,看“守门人”意识强不强,“打工仔”观念牢不牢;比作为,看国资监管严不严,国企改革实不实;比作风,看服务企业优不优,单位形象好不好;比廉洁,看公务用权正不正,自身行为廉不廉。四是建强基层组织。在国企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五强创示范”活动,通过强责任、强班子、强功能、强实力、强规范,使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思想引领和监督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彰显。

  建立力度统一的渗透融合机制。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通过组织融入、工作融入、活动融入、机制融入的方式,使党建工作贯彻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力度同等。抓好“五个围绕”:围绕生产经营抓建功;围绕改革推进抓引导;围绕易腐环节抓防控;围绕党员需求抓服务;围绕文化引领抓创新。

  建立正风肃纪的高压惩戒机制。按照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成立了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国资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严肃查处国资国企改革中发生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薪酬管理、股权激励、业务支出等方面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顶风违纪者,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保持惩戒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央企合作有新局面

  市国资委充分发挥市央企合作办的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大国资的体制优势,充分发挥央企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优势,积极对接央企、签约央企、服务央企。今年9月17日,在“携手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聚力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襄阳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活动中,襄阳市现场与央企签订了34个合作项目协议,投资总额达1138亿元。出席活动的央企共有54家、全国行业协会1家,共有21名央企总部副总以上领导出席专场活动。

  强化顶层设计,做好“十三五”战略规划对接。加强中央企业的“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研究,结合襄阳市“十三五”发展规划,找准与央企合作发展结合部和切入点,推动襄阳市与央企在战略层面对接。今年9月,襄阳市与11家央企签订了合作协议,明确了襄阳与央企在“十三五”期间的合作领域和合作项目,为深化对接合作夯实基础。

  强化工作实效,做好产业项目的对接。今年,市国资委(央企合作办)围绕襄阳市“一个龙头、六大支柱”产业的发展升级,科学策划了一批招商项目,洽谈推介了一批重点项目,积极推动一批项目签约落地和开工建设。

  强化措施保障,做好工作机制的对接。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高层拜访机制、协调服务机制和考评激励机制,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和央企总部的沟通联系,争取与央企在项目投资上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施海潮 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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