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行政首长依法出庭应诉将成为新常态

25.03.2015  17:14

  日前,襄阳市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会要求,今后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修订后《行政诉讼法》依法出庭应诉,让老百姓“告官见到官”。不允许再单独委托科长、办事员、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否则,将予以严肃通报和批评。这标志着在襄阳“民告官”的行政诉讼,行政首长依法出庭应诉将成为新常态。

  《行政诉讼法》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此次修改主要针对实践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依法出庭应诉等规定。

  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上接受质询,让“领导出庭出声”,可以有效拉近“官民”距离,促进“官民”间的良性互动和平等交流,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协调和案件的妥善解决,有利于提升行政审判庭审的质量和协调工作效率,为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有助于各级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襄阳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