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月明副主任赴襄阳市开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

09.06.2014  09:52
 

  6月2日至5日,省政府法制办魏月明副主任率专题调研组一行4人,在襄阳市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襄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兆民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魏月明副主任听取了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传彪对开展法制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并组织召开由市建委、卫计委、农委、编办、市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文新局、规划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市大中小型企业、农业种植大户和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和突出的矛盾。

  通过调研,魏月明副主任对襄阳市前期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各企业家和消费者代表对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对广大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克服人员编制紧缺、执法力量、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积极认真完成行政执法工作表示赞赏。同时,对市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市政府进程中,如何增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如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如何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如何抓好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等现实问题,进行了悉心解答和指导。

  魏月明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法制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省各级政府按照依法治国总方略,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襄阳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要以被省委确定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和被省政府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试点为平台,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大政府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基层法制工作机构反映突出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规范化建设、对企业法制宣传不够等问题,要积极加以解决,为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造条件。具体要注意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的关系。要把执法的终极目的落实到公平、正义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经济发展秩序。二要处理好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系。做到依法行政,行政为民。政府要切实从重审批到重监管、指导、服务职能的转变。三要处理好常态执法和突击执法的关系。正确面对当前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现状,结合实际,抓好队伍建设,使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不能冷一阵热一阵,搞“运动式”执法,要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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