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02.02.2016  10:39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近日,襄阳市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形成临时救助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全市城乡居民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办法》对全市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方式、救助标准以及资金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办法》规定,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创新点就是打破了申请救助人的户籍限制,不分本地人和外地人,只要遇到突发事件等造成生活严重困难,都可以申请最高达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12倍的救助金进行临时救助。

  《办法》的实施,将填补2009年实行的《有关临时救助的通知》的“短板”,临时救助制度实现襄阳区域内统一,即所有县市区执行统一的临时救助制度,对困难群众实现统一的救助标准。(襄阳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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