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全面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28.12.2017  12:28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是防范办学风险、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保证。2017年以来,襄阳市教育局立足“三个注重”,在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注重分步推进,促使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6月,该市教育局联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做好法律顾问制度的顶层设计,根据不同类型学校提出了量身打造的目标。通知要求,到2017年9月底,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电大等高校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17年11月底,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17年12月底,各县、市、区3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截至12月中旬,全市1541所学校(幼儿园)中,有527所已聘请法律顾问,占比34.2%。

注重选聘标准,实现过程监督全方位。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的支持配合下,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以及对法律顾问服务的需求情况,采用灵活方式选择法律服务。对法律服务需求个性化较强、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多的中小学校,按照合理配置原则,自主选聘具有资质的执业律师作为本校的常年法律顾问。选聘方式采取一所中小学单独选聘,也可多所中小学联合选聘一位法律顾问。对于法律事务需求量不多、法律服务个性化需求并不突出的中小学校,可由县(市、区)教育局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本地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的模式,统一聘请,统一管理,为辖区内中小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所有学校已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市教育局通过检查学校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记录表、评分表、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聘任合同等材料,加强对全市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保障了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落实。

注重预防为先,保证法治教育全落实。为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该市教育局将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由原先单一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求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还要参与学校的法律诉讼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帮助学校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等。目前,该市已有30多所中小学的法律顾问为师生开设了法律讲堂。很多法律顾问把理论具体化,为学生介绍法院审判、监狱、看守所以及青少年犯罪个案的剖析情况,让学生从小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和规则的意识。很多校长表示,自从有了法律顾问,学校好比有了法律的“护身符”,能及时发现学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点和漏洞,对预防问题、解决纠纷提供了极大便利,降低了法律风险,确保了校园安宁。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在市委法治办、市普法办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助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力争在2018年底实现全市所有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最终形成一支年富力强、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学校法律顾问队伍,全面构筑与我市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体系,用法治精神滋养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成长,让敬畏规则、崇尚法治成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文化与信仰,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所校园!(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