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被确定为襄阳市2016年首批地方立法项目

20.01.2016  11:37

  1月18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立法计划相关情况。《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被确定为首批地方立法项目。这是该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发布的第一个年度立法计划。

  2015年3月,新修订的立法法正式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为了科学制定2016年立法计划,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自2015年3月开始,正式启动了立法项目的征集工作,共征集各类立法建议203条。本着“符合立法权限,体现地方需求,社会关注度高,条件相对成熟”的原则,对立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筛选。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报经襄阳市委同意,确定将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作为首批地方立法项目。立法计划在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意见后,依法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2012年,西安、南京、襄阳等8座城墙一起被命名为“中国明清城墙”,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成立了联合申遗办公室;2014年,联合申遗办公室要求各地2016年8月前“制定针对遗产本体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上报本地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公布实施”。

  襄阳立法全面保护古城墙,将从根本上实现襄阳城墙保护与利用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具体化,成为助推城墙申遗的有力法制保障。(襄阳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