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2.01.2016  11:52

  记者昨日从襄城区纪委获悉,该区纪委日前通报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其中,违规操办各类宴席、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案件仍占多数。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十起典型案例:

  襄城区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美惠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

  胡美惠于2014年3月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非亲属所送礼金13900元。此外,胡美惠还犯有其他错误。2015年10月17日,胡美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另受到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尹集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尹先贵违规操办其父丧事问题。

  尹先贵在为父亲办理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取管理对象所送礼金1600元。2015年11月5日,尹先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廻龙河水库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田广均违规操办孙女生日宴问题。

  2015年10月6日,田广均让其子田华松邀请廻龙河水库部分同事参加孙女的3岁生日宴,并收受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2900元。此外,田广均还犯有其他错误。2015年12月25日,田广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欧庙镇财政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江其然,欧庙镇财政所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刘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江其然、刘勇分三次违规给财政所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费、体检费等津补贴合计47000元。2015年9月16日,江其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襄城区环卫所党支部委员、副所长田昌军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

  2013年6月,田昌军为其子举办婚宴,并接受单位同事所送礼金4400元。此外,田昌军还犯有其他错误。2015年9月16日,田昌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余家湖街道办事处钱营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东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张东华于2012年、2013年春节期间收受他人所送现金5000元和价值1500元购物卡,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9月16日,张东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庞公街道办事处十家庙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谢选河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谢选河于2013年7月组织十家庙社区党员和村民代表外出参观学习,途中改变路线到北京旅游景点游玩,花费公款96700元。2014年7月组织十家庙社区党员和村民代表外出参观学习,途中改变路线到河南开封旅游景点游玩,花费公款51040元。2015年10月16日,谢选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古城街道办事处卉木林巷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张正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张正齐于2014年12月给该社区7名班子成员发放安全生产奖金16135元。2015年9月16日,张正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集供销社党支部委员钱中国违规为其子操办生日宴问题。

  2015年12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经查实,钱中国邀请单位部分同事参加其子的12岁生日宴,并收受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1200元。2015年12月25日,钱中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卧龙镇街西社区原负责人孙玉才违规带彩娱乐问题。

  2015年10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经查实,孙玉才在襄谷大酒店吃饭时与他人带彩打牌。此外,孙玉才还犯有其他错误。2015年12月25日,孙玉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襄阳晚报讯【通讯员向诚济 记者曲慧】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