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通告》

31.08.2016  22:06

        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通告》。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所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武汉市两级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将依法冻结、划拨其存款,扣留、提取其现金收入,强制搜查、审计、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动产和不动产。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符合拘留、罚款情形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及妨害公务罪等。

        今后,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并向社会推送,其信息将被送到社区网格、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联控,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