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月光”少女偷钱做人流 被判处罚金7000元

03.08.2014  00:15

  武汉晨报讯(记者贾雪梅 通讯员朱元斌)16岁少女丽丽(化名)早年随父母从湖北某地来武汉务工。由于厌学,她初中就辍学在汉阳区某美容店打工,与5名女同事共住一间宿舍。之前丽丽与一男士秘密交往,今年2月,丽丽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她不知所措。既要瞒住父母、同事,可又没钱打胎,因为在美容店打工的工资微薄,她是纯正的“月光族”。

  丽丽喜欢上网,由于是未成年人,她每次都是借同事的身份证上网吧。一天晚上,她又是照例向同事也是好姐妹巧巧(化名)借身份证。正在卫生间洗衣的巧巧说身份证在宿舍抽屉里。丽丽拉开抽屉看见一张银行卡,她突生邪念,拿走了银行卡和身份证。第二天,丽丽持卡和身份证到银行重新设置密码,分二次取走了全部存款7000元。丽丽拿钱到某诊所打了胎,可这时巧巧发现钱没了便报案。警方很快查明案情将丽丽抓捕,父母为她退还了全部赃款。由于丽丽身体有恙,警方为她办理了取保候审。

  法院考虑到丽丽是未成年人,系初犯,又退还了全部赃款,判其犯盗窃罪,但未判主刑,仅判处罚金7000元。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