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调整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 人均不低于40元

12.10.2015  20:34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明确湖北省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不低于40元,比2014年提高5元;通知中调整了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服务补助标准,并补充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作为新增的服务项目,至此,湖北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11年确定的11大类增至12大类。

  新增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指的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结核病可疑患者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范服药,并督促定期痰检,对耐多药患者进行重点随访管理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获得的参考补助标准为:每推介确诊1名患者,补助50元;每监督1名患者按时服药并督促定期痰检,确保每周随访5次,疗程为6~9个月,补助600元;重点随访管理1名耐多药患者,疗程1年,补助1600元。

  同时,结合国家要求和本省实际,湖北省对部分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降低健康档案服务项目补助水平,取消新建档案补助。二是提高部分项目补助参考水平:将健康专栏更新从按机构补助统一调整为按专栏期数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期,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健康讲座从100元/次提高到150元/次;将应接种对象管理补助标准从5元/人提高到7.5元/人,每接种剂次补助水平从5元提高到7.5元;在老年人体检中增加腹部黑白B超检查,将老年人辅助检查补助标准从102元/人次提高到125元/人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补助分别从20元/人次、25元/人次提高到25元/人次、30元/人次;新增新发糖尿病患者检查发现补助10元/人。

  通知指出,各市、州、县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省级标准,在科学、合理、规范测算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项目补助标准。(刘曲 王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