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02.12.2016  13:31

关于做好201 6 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有关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网上报送数据,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开发了新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目前已经正式上线运行。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法复函〔2016〕26号要求,做好今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修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国法[2010]44号)及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数据统计和报送任务。

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网址是:http://fyys.chinalaw.gov.cn(统计制度解答010-63098792,技术交流QQ群458024931)。系统用户手册、《县(市、区)行政复议基本情况统计报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信息表》可在“湖北政府法制信息网(www.hbzffz.gov.cn)”公告栏下载电子版。县级以上政府系统用户信息见附表,政府部门请通过系统自行注册用户名,报经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

三、2016年度《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县(市、区)行政复议基本情况统计报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信息表》的统计时间段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2月10日,包括2015年底未审结案件中现已审结或仍未审结的案件。

四、报送工作由县到市,由市到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省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统计报表的报送。2016年12月31日前将《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县(市、区)行政复议基本情况统计报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信息表》四份报表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以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两种形式报省政府法制办复议处。

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应当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监督,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据及时、准确,信息填写完整(注明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报送应注明填报单位;纸质报表应与经过校验后的电子邮件报表一致,加盖印章。

联系人:李绪幻      联系电话:027-87235407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修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国法[2010]44号)

2、《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法复函〔2016〕26号)

3、湖北省系统用户信息: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信息表行政复议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016年11月29日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