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行刑衔接打击食药犯罪成效凸显

13.11.2015  13:03

  前三个季度侦办食药犯罪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同比增长97.5%

  今年前三个季度,湖北省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7442宗,同比增长165.7%;结案22682宗,同比增长148.2%。全省立案侦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93宗,涉案金额5590万元,同比增长97.5%。

  一是建立覆盖全省的食品药品专业侦查队伍。目前,已设立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警察机构43个,即湖北省公安厅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总队,15个市(州)和27个县(市、区)增设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中队和大队,直接办理食药刑侦案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二是建立行刑合作机制。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公安厅建立起联合办案、联合培训、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合作机制,协调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建立“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联络员办公室”,搭建了四方交流协作和行刑衔接平台。武汉、襄阳、孝感等地试点设立公安执法室,探索公安机关派员进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前介入案件,与食品药品稽查人员联合办案。

  三是明确食品药品案件移送流程和要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明确食品药品案件移送流程和要求,确保案件应立尽立、应移尽移。今年8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批量行刑案件研讨及行刑衔接座谈会,邀请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侦查支队等部门的专家,对9起涉刑案件线索进行会商后,移交公安部门。

  四是加强立案监督。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省双打办、省检察院,增加全省系统“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权限,将平台应用延伸到市县局,并督促做好平台接入以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一案一录”工作。同时,配合省检察院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对各地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的监督力度。截至目前,行刑衔接信息平台共录入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58件,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24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5件。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