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法官受邀为公安干警授课

23.02.2017  18:37

2月21日,蕲春法院刑事审判庭龚腊春庭长应县公安局的邀请,在频湖会堂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相关问题,通过讲座的形式,为县公安局全体干警进行了授课。

在授课中,龚腊春对《关于推进的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了相关解读。主要内容包括:(一)告别“侦查中心主义”。改变以侦查为中心,导致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贯穿诉讼过程的局面,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二)实现庭审实质化,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三)牢固树立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观念。(四)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依法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的要求,提出了在规范的讯问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严格按照规定对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逐步实现对所有案件的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出了保障当事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的要求。

通过本次授课,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意义,对健全公检法司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性发展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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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