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气象局再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30.04.2015  14:55

      4月30日,全省文明单位表彰视频会上,蕲春县气象局再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该局第6次蝉联此项荣誉。
      近年来,蕲春县气象局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坚持把握“争、闯、快”三字方针,敢闯敢试敢争先,锐意进取快发展;通过抓基层服务、抓特色服务、抓防灾减灾、抓科技普及,积极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在实行人性化管理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行能力,凝练“奉献型”气象人精神,打造优秀气象文化。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该局的文化底蕴、工作氛围、内部管理规范和外部环境都有明显的提高。(作者:蕲春县气象局 南繁 责任编辑: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