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27.08.2018  11:41


一、 落实法律 顾问 咨询机制

一是实施律师值班制度。我局长期聘请著名律师为法律顾问,从2017年8月份开始,我局创新律师服务方式,实行每周五下午律师坐班制度,对重点难点执法工作,由律师进行统一的专业指导,从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截止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60余起。

二是对重要个案提供具体意见、建议。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17年以来,先后对长龙牧羊诗苑、华夏城等项目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6件。

三是对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对有关涉法的局长办公会及城管、规划联席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我局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并协调相关案件的处理。

二、落实法律顾问审核机制

一是实施全部合同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制度。既对我局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合同、山南垃圾焚烧处理BOT项目等标的额大的合同进行审查、修改;也对我局扶贫队驻村租赁房屋居住等“”合同进行审查修改。截止目前,共起草、审查、修改合同100余份。

二是修订、规范执法文书。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总结之前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我局邀请法律顾问修订了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形成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示范性文本,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同时还协助制定了行政处罚的流程图,,规范行政处罚的程序。

三是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17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进行了修改,并邀请法律顾问从总体审查、审查的依据和建议修改的具体内容及理由三个方面入手,确保该目录符合“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并出具了书面法律意见。

三、落实法律顾问服务机制

一是代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积极代理应诉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法律顾问先后出庭应诉市宏翔房地产行政复议案、周某某行政诉讼案、信和房地产行政诉讼案等案件,截止目前,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特别是信和房地产案,因案情复杂,我局邀请法律顾问、市法制办、市人大等部门领导,到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案情,争取到省人大常委会在地方法规解释上的支持。

二是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在每年组织的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轮训活动中,邀请法律顾问讲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先后讲授了《城管执法中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及典型案例分析》、《行政诉讼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对城管执法的影响》、《行政强制法及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对城管执法的影响》等,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编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为服务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保证改革后执法人员能正确执法,我局邀请法律顾问,结合所涉及的部门的权力清单,编撰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上下两册300本,发放给城管执法人员学习。(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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