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1.10.2014  12:34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1日电 为了把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过好“廉洁、安全、稳定”的国庆节,江汉大学按照校党委书记谭仁杰部署和要求,9月29日向全校各单位发出《关于国庆节期间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就持续深入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并抓好各项工作措施。

  全校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三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国庆期间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月30日,谭仁杰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传达贯彻了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了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刘传铁关于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过好“廉洁、安全、稳定”的国庆节讲话要求,强调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使命感,要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并从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切实解决好突出的问题、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以及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等四个方面,对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要求,对全校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作出部署。

  按照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精神,学校抓紧制订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会专题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意见,提出了学校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特别是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在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在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方面,要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委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

  在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方面,要主动研究部署、支持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

  学校党委决定,学校将在国庆节后召开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使“两个责任”落地,使落实“两个责任”的措施落地。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