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凡约谈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4.09.2014  19:48

      9月22日起,校党委书记刘建凡依次与校内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强调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新,校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参加廉政约谈活动。
      刘建凡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党委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先后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研究出台了我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刘建凡强调,全校各级党委、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把落实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校上下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大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