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档案局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6.03.2016  09:50


近日,宣恩县档案局根据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办的要求,重新修订完善党支部主体责任任务,制定了领导班子集体、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一是明确“任务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从担负领导责任、作风建设责任、反腐倡廉责任、源头治理责任、监督检查责任、选人用人责任、示范带头责任、定期报告责任等八个方面责任进行分解,根据每名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细化为20条具体责任,逐一列明主体责任各项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散、“四风”问题突出,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按照“任务清单”视问题严重程度追究班子成员相应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实行清单公示。县档案局在单位公示栏、宣恩县档案信息网站上分别将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公示,对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责任任务公开透明化,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也是对局党支部、班子成员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的一种提醒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