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局:严格落实优惠政策惠及万余户纳税人

04.06.2015  20:20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专题会,研究小微企业优惠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的措施,安排和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钟祥市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和《钟祥市国家税务局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将小微企业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要求分解到科室,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承办科室和协办科室的责任。
   2.拓宽平台,强化宣传。 一是设立宣传岗位。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服务岗”,随时为纳税人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共接待纳税人咨询350多人次。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印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宣传手册1000本、宣传册页2000余份,送达率100%。三是组织集中培训。对内,通过春训和各种业务会议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对外,利用纳税人学校,对纳税人进行培训,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知晓政策。今年来,共组织集中培训9期,培训人员1300多人次。四是深入开展税宣月活动。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为宣传的重点内容,开展了“相约春天”系统宣传活动:制作“税宣进楼宇”公益广告,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全市各大企业、大商场、大酒店和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滚动播放;开展“税风速递,惠暖万家”活动,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快递传达到千家万户;开展了税宣进社区、进学校、进庙会等活动,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清理核实,登记造册。 结合小微企业和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要求,组织各税源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调查摸底,清理纳税人户籍,及时登记造册,随时掌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经清理,六大行业企业31户;2014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123户,抵扣税额2089.82万元;2014年1月1日以后《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新增加企业7户,增加619.16万元;2014年本辖区在册高新技术企业16户,减免所得税102.91万元;2014年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4户,加计扣除680.07万元。同时,在季度申报数据下发后,分税源管理单位逐户开展了清理核实。对表内填报错误的企业,要求重新填报,申报正确;对于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企业,对照备案资料逐户核实,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
   4.简化手续,优化服务。 一是严格执行总局文件要求,从2014年度起,不再要求纳税人办理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时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二是上下联动,定期核实申报数据,对符合条件纳税人由于各种因素而未享受的,及时修改数据,通过电话提醒和上门提醒等方式,确保纳税人享受政策优惠。去年来,共修改申报83户次,提醒纳税人享受税款优惠12.51万元。三是严格定额征税管理。2014年度,实行所得税定额核定63户次,严格按优惠兑现后核定,做到公平公正,未发生因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引起争议的情况。四是加大纠错力度。通过税收分析系统查询功能,每月征期对申报错误企业信息进行查询,对因错误申报造成的多缴税款提请国库做退税处理。元至4月,共办理小微企业误收退税70笔,退还纳税人多缴增值税8.5万元。
   5.专岗协调,严格考核。 设置纳税人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簿,认真收集并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意见和投诉;开展小微企业政策效应分析,及时解答小微企业在政策理解和财务处理等方面的疑问,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安排专人负责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纳税反馈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查漏补缺,协调全局各岗位协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落实情况做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严格追责问效。
  截止目前,全市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已达到9846户,免征增值税1004.83万元,免税政策落实面达到了100%。一季度享受所得税优惠233户,减免税款30.57万元。免费为纳税人发售发票19.15万份,共免收发票工本费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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