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环保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5.09.2014  09:58


黄石市环保局迅速传达市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精神

   9月11日上午,黄石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市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会议的重要精神。

   黄石市环保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茂富传达学习了省、市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周先旺同志的重要讲话。方茂富指出,市委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着党和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举反腐“利剑”,从严治党,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以雷霆万钧之势,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抓反腐的坚定决心。党风好坏根本在党员干部的作风,因此每个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廉洁自律,清廉为官,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方茂富要求参会成员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要求上来,坚决纠正“四风”,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既不能乱作为,更不能不作为,守住廉政底线,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随州市环保局坚持七个围绕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随州市环保局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本内涵,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坚持“七个围绕”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明显增强。

   (一)围绕部署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该局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形成了年初研究全年工作重点、每月听取廉政建设汇报、每季分析廉政建设形势、半年检查考评廉政建设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全年局党组先后召开了3次纪检专题会议,8次工作例会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4次,制定下发了《随州市环保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随州市环保局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随州市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及《随州市环保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意见》等文件,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部署,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环保中心工作同研究、部署、考核。

   (二)围绕意识落实学习教育责任。 该局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认同感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抓手。一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了法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一年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开展了17次学习活动,完成学习笔记20余万字,开展交流讨论4次,上交调研文章10余篇。二是开展廉洁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廉政准则》、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市环境执法人员讲课等形式,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三是开展家庭助廉承诺活动。向党员干部家属发放了《随州市环保局2014年度家庭助廉倡议书》,并与党员干部家庭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引导党员干部家庭坚守党风廉政红线,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三)围绕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职业安全和环保大局。该局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全局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党组书记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及联系单位,并于年初将主要业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局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所联系单位、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科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

   (四)围绕目标落实检查考核责任。 考核是手段,落实是根本。该局着力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过程管理,建立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月一汇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考核”的督查工作制度,在每月工作例会上,都对上月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督办,并对当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半年工作推进会及重点工作督查契机,2次对各单位、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办,下发通报,通过跟踪问效、结果问责、警钟常鸣,及时纠正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执行力。

   (五)围绕作风落实服务为民责任。 该局将行风评议与群众路线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同找、分析同步、整改同效、机制同建,重点在抓整改促作风转变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党务、政务、事务、“三公”经费开支、干部使用、人事招聘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推行全过程公开,在环保网站、公示栏等公开社会关心的环保职责、办事流程、排污收费标准、监测服务性收费标准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努力以高度透明的环保部门形象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坚持和完善环保窗口首席代表制、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一次性告知制等11项服务审批机制,规范了审批行为。主动将环保审批事项由原来21项精简为5项,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从法定的60天、30天、15天,缩短为10天、6天、3天;在全市率先实行所有行政业务网上审批、一键办理,为209个新项目、50个“三同时”验收项目提供了最简的程序、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三最”服务,对4个单位和中小型企业(市委党校、随州市宋锋养殖场、随州市隆盛菇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随县三里岗合泰香菇加工出口有限公司)新上项目开展了“公益环评”,依法否决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三是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开展“三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访100家企业,解百姓难事)和环境信访“大排查、大走访、大调处”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为10余家企业协调解决了相关环保问题,对184件环境信访案做到了问题覆盖、调查处理、回复回访“三个百分之百”。开展乡镇饮用水源环境调查评估和城区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作,完成31个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设置城区饮用水源地警示宣传牌28块,拆除城区饮用水源地库区拦网73处、养殖网箱400只、筑坝拦汊3处,取缔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58户。四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城区涉磷企业大普查、流域涉水企业污染排查、畜禽养殖企业执法检查、“未批先建”项目专项治理等六大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35人次,突查企业102家(次),立案查处6家,限期整改39家,停产整治企业10家,取缔关闭企业2家。

    (六)围绕规范落实建章立制责任。 一是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在全系统范围内规范了行政审批、环境执法、物资采购、干部人事等环保“六大权力”,落实了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人事公开等“阳光操作”机制,完善议事和决策程序,制定了《随州市环保局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开年以来,对局机关2名中层干部任命、监测站大型设备采购、监察大队人员竞争上岗及机关办公楼加层等事宜都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杜绝“一言堂”;二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围绕领导风险、岗位风险、科室风险及单位风险,制定了《随州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排查确定了46个一级风险点、48个二级风险点、47个三级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健全了日常运行机制。推行了环境污染企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了环保、公、检、法四部门环保执法联动机制;签订了环保与消防部门环境应急联动协议;探索了企业网格化管理办法措施;完善了“八项规定”、“三公”管理、“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等落实举措,建立了市环保局工作规则、重点工作督办检查意见、干部职工“考核评岗”目标管理办法、领导干部“五个一”工作法(每周一个信访接待日、每月一个下访周、每季度包保一个重点项目、每半年完成一个调研课题、每年开展一次评职评廉“双评”活动)等制度规范。

   (七)围绕成效落实领导示范责任。 该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科室及单位主要负责人,都以柳华斌同志先进事迹及精神为榜样,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勤政廉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坚持学习在先,带头学理论、作交流、入基层、访民情,在全局开展的理想、奉献、实干、为民“四个在岗位”竞赛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争做“两为”(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干部,以一言一行带动全局干部的学习和提高学习实践效果。二是在遵守纪律规定时坚持以上率下,全局党员干部以反“四风”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实施细则,坚持从局党组抓起,从具体事严起,从小事做起。该局领导率先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拒绝大办婚丧嫁娶乔迁升学等宴席,局机关全年“三公”经费开支、发文及会议数量等大幅降低,领导下基层调研督办多了,坐机关看报听汇报少了,全局作风在领导干部的带领下不断转变;三是在干事创业上坚持干在前。在开展群众路线活动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局领导带头到各自联系30家企业上门回访再征意见;带头与联系的二级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交心交换意见;带头细化深化个人“四风”问题整改措施;带头为企业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切实以局领导班子的率先垂范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执行者。

广水市环保局八措并举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广水市环保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按照组织分工,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同时积极推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营造“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该局党组与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广水市环保局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并使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平安、促发展”的重要基础,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抓出实效;二是制定了《广水市环保局2014年党风廉政及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明确领导班子、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职责;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四是开展广水市环保局效能监察暗访行动,对环保系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落实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规定情况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制定下发《关于禁止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严防借机敛财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六是加强源头防腐和风险防控,查摆环保系统监管执法、项目审批等敏感环节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制度,健全防控机制,确保干部安全;七是组织学习《湖北省环保厅系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八是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存在的四风现象及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剖析原因、找出对策、强化整改。

兴山环保局机关党员干部

签订落实两个责任廉洁从政承诺书

   近日,兴山环保局组织该局20名机关党员干部签署了落实两个责任廉洁从政承诺书。这是该局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相关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又一举措,这是是一次严肃的责任背书和庄严的廉政宣誓。该局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郑重承诺要带头不折不扣地抓好承诺书条文的兑现和落实,把印在纸上的要求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承诺内容为10个方面:

   一、加强廉政教育。以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教材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警钟长鸣。

   二、严格遵守法纪。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对党纪国法深怀敬畏之心,严格遵守、决不逾越;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保证机关各项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做到关口前移。

   三、坚持廉政提醒。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之间谈话谈心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预防为主。

   四、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县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五、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党员队伍团结和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不搬弄是非、我行我素、为所欲为。

   六、不违反民主集中制,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七、不准在环评审查和项目验收过程中收取评审费用,更不准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收受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不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消费。

   八、不利用本人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私利,不与民争利,不损害群众利益。

   九、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即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或指定施工队伍、环保产品及设备;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经常化。

   该局党组还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廉洁从政的要求熔铸在血液里、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机关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

   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涵和要求。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机关“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负第一责任,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抓好工作、带好队伍;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责任主体,要信守承诺,自觉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机关分管纪委工作领导协助(纪委监察部门)纪工委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要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抓好监督检查,严格执纪,严肃问责。要严肃责任追究,今后,凡机关党员干部发生违纪问题,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督不到位的责任。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