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支队落实“三四五”举措强化校园消防安全

12.09.2014  10:33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9.1”湖北十堰校园伤亡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市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荆州支队围绕省公安厅和总队部署要求,落实“三四五”举措强化校园消防安全。

三个到位”抓好组织谋划。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9.1”省公安厅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后,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消防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逐层逐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推进。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 联合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立9名党委成员牵头,18名机关干部包片的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各岗位职责任务、打击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打击有方向、防范有重点、管控有目标,人人有指标,人人有压力。 三是警力保障到位。 严格落实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军政主官带班制度,大队全勤指挥部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保持警容严整、通讯畅通,执勤车辆和灭火救援装备齐全,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警,大队指挥员并在第一时间向支队值班主官报告处置情况。

四个突出”明确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监督。 结合前期工作部署和季节变换特点,联合教育局、综治办开展秋季开学前消防安全检查和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抽查,联合商务局、规划局、住建局对周边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根据隐患等级分类建立网上工作档案,人机结合管控,掌控隐患滋生的轨迹和规律,并帮助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突出违法打击。 以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创建省运会消防安全为抓手,不断强化运动会住宿宾馆、运动场地和火炬传递沿线及周边场所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争违章停车占用消防车道、违章建筑减少,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得到遏制。 三是突出巡逻防控。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各大队抽调人员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秸杆禁烧、燃放孔明灯的巡逻防控工作,深入到学校周边宣传禁烧秸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火灾危险,加强晴朗天气下夜间公交、车站、广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孔明灯禁放宣传工作,防止不法份子利用孔明灯燃放搞破坏。 四是突出系统整治。 发动治安、安监、卫生、教育等行业部门全面排查教育系统内的医院、超市、餐馆、易燃易爆场所和在建工程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五个强化”确保行动实效。 一是强化信息研判。 加强每周一次的消防警情分析,研判火灾发生的区域、场所、时间段,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依据,拓展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灭火救援水平和能力。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借助城市电视和“村村响”小广播的宣传渠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学校消防安全常识和预防重点,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参与举报学校消防违法行为,曝光消防违法实事。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 按照分片管线的原则,支队军政主官适时通过明查与暗访、网上督察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各大、中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坚持将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落实在一线。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结束后,支队将对专项行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 支队要求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及时搜集、整理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有影响的、敏感警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迟报、误报、漏报和瞒报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