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近一年 四大试点行业减税54亿元

27.04.2017  09:31

  4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税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国税局发言人通报湖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近一周年进展情况: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全省营改增四大试点行业减税54.56亿元,税负下降13%,其中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税负“只减不增”政策预期。

  2016年5月1日,湖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进项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省国税局副局长柳现青表示,目前从试点运行情况看,税制过渡平稳,改革取得预期效应,不仅直接降低了纳税人税收负担,而且对稳增长、增活力和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柳现青介绍,2016年5月至今年3月,全省营改增四大试点行业减税54.56亿元,税负下降13%,此前纳入营改增的“3+7”行业获得减税50.47亿元,全省营改增四大试点行业纳税人户数达39.36万户,比2016年5月增加了5.35万户。“除了营改增试点行业,非试点行业也是净受益者。”柳现青说,作为原增值税纳税人,工业企业本身并不在营改增范围内,但由于营改增打通了全行业抵扣链条,使工业企业从新扩围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从而分享到减税红利。2016年5月至今年3月,全省原增值税业务增加抵扣减税111.7亿元,其中工业企业减税84.53亿元,占比达75.68%,有效降低了工业企业的运行成本和税收负担。

  柳现青表示,下一步,省国税局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委托办、联合办、预约办、留置办和自助办等“六办”举措,在精简报表资料、优化办税流程等方面制定针对性强的服务措施,着力解决办税“堵点”“痛点”问题,确保营改增改革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