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见证 我国税制改革

13.04.2016  11:13

建立新税制

【改革】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月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和《关于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决定》,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等一系列税收建设的重大原则,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制度。当时规定,除农业税外,全国征收14种中央税和地方税,其中,将固定工商业户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合称为工商业税。

【意义】从1950年到1957年,中国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在清理旧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多种税、多次征为特征的复合税制。这套新税制的建立和实施,对保障财政收入,稳定经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配合国家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简化税制

【改革】从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间,主要是进行简并税制的改革。如简化工商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同时,将所得税从原工商业税中独立出来,建立了工商所得税。

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全面改革税收制度

【改革】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将国有企业财政缴款中的上交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并决定开征特别消费税。

【意义】从1978年到1993年,中国初步建成了一套内外有别的新税制体系,大体适应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起步阶段的经济状况,税收的职能作用得以全面加强,也给企业增加了活力与压力。

1994年税制改革

【改革】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全面改革货物和劳务税制,实行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货物和劳务税制。

·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企业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

【意义】1994年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经过这次税制改革和后来的逐步完善,到20世纪末,中国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收制度。

2001年以后的税制改革

【改革】2001年以后,中国继续完善税制,分步实施了下列重大改革:

·逐步推行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

·完善财产税制:从2006年到2009年,国务院先后将车船使用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将对内征收的房产税改为内外统一征收。

·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2001年开征车辆购置税。2008年,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初步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并于2012年从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开启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的破冰之旅。

【意义】

·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未来税制改革方向

推进增值税改革

“营改增”将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试点,下一步就需要适时优化税率,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并完成增值税立法

完善消费税制度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革征收环节和收入分享办法,增强消费引导与调节功能

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

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新设二氧化碳税目,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房地产税改革要加强调研,立法先行,适时推进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合并部分税目作为综合所得,适时增加专项扣除项目,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尽快推广个人非现金结算、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报告制度等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