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营改增减税近181亿元 26个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5.01.2017  20:36

  1月24日,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2016年度湖北省营改增数据出炉:整体减税180.96亿元,试点行业税负下降20%,四大行业减负面99.3%,26个细分行业全部“总体税负只减不增”。

  自2012年12月1日起,湖北省陆续在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3+7行业实施营改增,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给湖北经济税收带来巨变。

   四大行业是 户数、申报入库纳税款 绝对主力

  据统计,全省3+7行业营改增减税45.06亿元,四大行业减税45.14亿元,营改增纳税人自身合计减税90.2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减税90.76亿元。

  湖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泽民娓娓道来:28.97万户生活服务业减税17.17亿元,6.05万户建筑业减税16.26亿元, 0.6万户金融业减税6.94亿元,1.25万户房地产业减税4.77亿元。

  “四大行业减税数额与3+7行业平分秋色,但户数、申报入库纳税款,四大行业是绝对主力。”王泽民说。

  2016年全省57.5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中,3+7行业20.71万户,占35.97%,“四大行业”36.87万户,占64.03%。

  全省营改增纳税人申报的332.16亿元税款中,3+7行业申报59.48亿元,占17.91%,四大行业申报272.68亿元,占82.09%。

  “按全省营改增纳税人申报的10798.44亿元销售额和362.72亿元税款,换算出综合税负率3.36%,远远低于17%、13%、6%的名义税率和营业税普遍适用的5%税率。”王泽民强调。

   营改增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服务业GDP占比首次超过工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庞凤喜认为,营改增覆盖所有货物和服务行业,打通税收抵扣链条之后,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推动了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湖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分管营改增的副处长娄晓鹏具体分析了营改增的意义:2016年,除营改增税制转换减税外,原营业税平移的优惠政策减免金融资本市场税收39.67亿元,有利降低金融领域杠杆率、优化债务存量配置,助力实体经济“去杠杆”;减免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6.03亿元有助缓解资金压力;减免改善民生税收5.03亿元惠及困难群众;减免节能环保税收1.9亿元支持了循环产业发展;减免鼓励科技创新税收1.02亿元引导企业研发。

  产业和税收变化,印证了湖北省营改增成效。2016年,全省省三次产业占比为10.8:44.5:44.7,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自2004年以来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47.9%提升到50.7%,比第二产业高6.8个百分点。2016年全省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税收84.51亿元,增长64.5%。

  营改增还促进了房地产业“去库存”。2016年,湖北省商品房销售额4994.05亿元增长36.4%,待售面积2373.46万平方米下降10.5%。2016年5-12月,房地产业营改增收入94亿元,税收贡献跃居第三位,成为国税收入增长主体行业。

  营改增政策效应激发了市场活力。2016年5-12月,湖北省营改增纳税人增加4.03万户,增长7.52%,其中四大行业增长8.41%,提升了微观经济活跃度。

   减税降负仍有空间 纳税辅导任重道远

  尽管营改增带来“喜大普奔”,但全省仍有5624户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娄晓鹏认为,营改增节奏快,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瞬息万变,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主行业、主征收品目等信息还需持续跟踪核实,进一步提高税负分析质量。

  “因为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档次较多,带来行业认定、税率选择不准确;因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混用,带来计税方法选择风险;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少数犯罪分子铤而走险,虚开劳务派遣费、建筑材料发票等;还有企业对发票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接受虚开发票或税收核算不规范等。”娄晓鹏担忧。

  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柳现青表示,2017年将围绕“改进好”“总结好”,构建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电子底账系统、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数据为依托、以案头分析为手段、“始于票终于税”的完整管理链条,防控营改增发票风险。

  “将持续加强营改增政策宣传辅导,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增值税原理,用好抵扣链条,依法取得进项发票,建立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稳定机制。”柳现青说,拟将6.47万户一般纳税人和51.1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分批纳入“分析准”平台,监控申报质量和税负异常,收集减税经典案例,供企业作享受营改增红利的“参照物”“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