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两年 我省企业减负53亿元

28.01.2015  16:34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通讯员朱彦、王猛、杨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企业每年可少交税800万左右。”昨日,对比“营改增”前后的纳税数据,湖北枝江酒业集团财务负责人丁小林很是感慨。
        枝江酒业是以白酒酿造为主,包装彩印、饮料加工等多行业为辅配套发展的龙头企业。丁小林介绍,企业每年的运输费用为3000多万元,2012年12月,全省启动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后,企业此项每年可减税246万元。而2013年8月1日起,广播影视服务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企业广告费年均接近2亿元,此项每年可减少600多万元的纳税负担。
        和枝江酒业一样,全省还有11万余户企业也在享受“营改增”的改革成果。
        “营改增旨在避免重复性征税,让纳税人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而且加大抵扣力度,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省国税局表示,截至2014年12月1日,我省“营改增”试点改革运行满两周年,为企业减税效果凸显。
        数据显示,两年来,营改增为我省现代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行业减税53亿元。其中,2013年减税29.4亿元,2014年1至11月减税23.6亿元。减税面由试点初期的96.2%扩大到97.5%。从行业看,交通运输业减税6.66亿元,现代服务业减税35.81亿元,邮政业减税210万元,电信减税739万元。
        记者从1月22日结束的全省国税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全省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