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专项自查的通知

13.03.2015  13:41

鄂农办函〔2015〕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查处纠正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也称标准园创建项目、中央“菜篮子”产品〈园艺作物〉生产扶持项目)资金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12〕166号),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专项自查。现就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自查的主要内容

各级农业部门要对近3年(2012—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自查。

(一)项目申报立项方面。 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有无通过编制虚假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申报项目,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有无与项目实施单位合谋骗取项目资金行为。

(二)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项目申报书资金预算内容支出,有无扩大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检查有无虚构项目工程,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行为;检查单位或个人有无违规占用项目物资的行为;检查有无使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发票虚构账目,有无缺失账务凭证的问题;检查是否按时拨付项目资金到项目承担单位(合作社或企业),有无拖延拨付、分次拨付、转移拨付等行为。

(三)项目管理方面。 检查是否按项目申报书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有无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的行为;检查项目工程是否按标准施工,有无降低施工标准等问题;检查产品是否优先供应本地,项目建设对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专项自查的安排

专项自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4月上旬结束。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各市、州农业部门开展专项自查自纠,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二阶段,省农业厅进行核查,时间为2015年4月上旬,省农业厅将根据核查情况对各地进行总体评价,评价结果同2015年度项目申报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专项自查。 这次专项自查是加大对基层干部贪污、骗取和挪用项目专项资金查处惩戒力度的重要举措,也是预先防范、自我修复的有效方式。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不走过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觉纠正检查发现的问题,扎实完成专项自查工作。请各单位3月20日前上报自查工作方案电子版([email protected])。

(二)将专项自查与反腐工作有机结合。 各级农业部门在开展自查工作过程中,要对一些可能滋生腐败和容易产生寻租空间的环节进行认真核查,严查隐藏在弄虚作假申报立项、无故拖延拨付项目资金、降低施工标准等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有关问题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如发现重大问题,按有关要求移交纪检监查部门和司法部门。要抓住典型案例,对广大基层干部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教育,增强大家的风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力争从源头、从基层消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

(三)落实责任,分级负责。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妥善部署专项自查,统筹考虑和安排各项工作,调配好各方力量,对本地各县(市、区)自查工作进行督办。市县级农业部门作为本次专项的重点,应对近3年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自纠,突出重点,全面梳理,不留死角。

(四)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专项自查为契机,针对资金项目管理中多发常发和屡查屡犯的问题,采取单独开展或上下级共同研究的方式,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找准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理顺机制,完善流程,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制度,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五)按时汇总上报专项自查报告。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专项自查资料,4月10日前将项目专项自查报告报省农业厅。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专项自查的主要做法、开展时间,对本地各县(市、区)自查工作的督办及有关情况等;专项自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整改情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陶保平,027-87663339

郭   兰,027-87667122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