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捕捞收售水产品获罪 自购十万尾鱼苗放归长江

07.11.2020  00:30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6日电 (徐波 王文苑)11月4日上午,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枝江派出所趸船,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联合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 修复长江生态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当日,由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侦办、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的“林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将采购的10万尾鱼苗,在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见证下放归长江。

  今年7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民警在走访水产品交易市场时发现,“鱼贩子”金某多次收购从长江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而在她收购长江鱼的来源中,林某的名字多次出现。民警顺藤摸瓜,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周某2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电捕的非法方式在长江枝江水域进行捕捞作业,并将电捕所得渔获物售卖给金某,牟取非法利益2万余元。林某、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金某在明知是他人非法电捕所得渔获物的情况下,依然收售长江鱼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负责人表示,该系列案件的成功侦办,彻底斩断了这个非法“捕、运、销”链条式的涉渔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长江水域的生态安全。随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持续深入,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将不断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重拳出击,坚决斩断非法捕、购、销长江渔业资源犯罪利益链,严查长江干线水域涉渔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