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获批“部省共建”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

07.11.2014  14:44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7日电 (黄祥国 丘剑山)日前,国家科技部批复同意《科技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方案》,支持湖北省发挥中部地区枢纽、科教资源富集中、创新创业活跃的基础和优势,打造国家级技术转移机制完善和模式创新示范区。

  据了解,国家科技部将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对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指导,在方案实施、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将充分发挥湖北科教资源富集和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两大优势”,坚持“一个核心、两大机制、六项重点”,即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核心,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政府引导聚合”两大机制,重点建设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技术转移中介机构、重塑技术经纪人队伍、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内容。

  湖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此机遇加快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高端化、国际化,努力提升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效率和整体服务能力,推进湖北省的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将已形成的政策创新优势转化为创新驱动发展优势,中国技术市场发展和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创新做出积极探索。(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