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收回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17.06.2015  13:28

  (鄂食药监函[2015]60号)

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省局飞行检查,发现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期药品未及时销毁,更改药品生产批号,不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请你局代为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HB20130044)。

  请你局对此高度重视,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企业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上市药品安全。

  2015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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