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2014年度药品安全“黑名单”

10.01.2015  04:37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曝光2014年度药品“黑名单”。将湖北诺盛医药有限公司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公布日期自2014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8日。

  2014年,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含可待因复方制剂购销行为进行飞行检查,查实湖北诺盛医药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至7月将购进的180多万瓶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销售给不具经营资质单位和个人,致该药品去向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湖北诺盛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同时,根据《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将湖北诺盛医药有限公司纳入湖北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因含有少量麻醉药品可待因成分,大剂量使用容易成瘾,属于必须严格凭处方购买的药品。近年来,国内发生多起因滥用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成瘾甚至致死案(事)件,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对此,监管部门相继采取了提高管理级别、控制生产规模、限制购销渠道、规定往来票据、实施电子监管等措施严格加强管理,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湖北诺盛医药有限公司明知故犯,见利忘义,罔顾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非法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致药品去向不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清除出市场。

  (信息来源: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稽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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