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集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

17.04.2016  20:21

  为进一步整治药品流通领域“潜规则”问题,省局决定自4月15日起,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整治挂靠经营行为。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企业销售人员身份是否真实(工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是否一致;企业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药品购销资质档案资料不全或不真实,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是整治过票走票行为。重点检查开具或接收的票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开具的票据与实际的购销业务金额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不开票据将药品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等问题。三是整治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七类企业:经营规模小、经营品种少的企业(药品入、出库快,在库储存时间短、库存数量少);经营状况与销售额有明显差异的企业(人员少、仓库小但业务量大、设多头帐户);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较大的单一品种的供货企业;购销药品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企业(购销药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频繁变更的企业;经营血液制品、疫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的企业;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

  (信息来源:药化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