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开展为期两个月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

15.04.2016  08:33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于山东济南疫苗系列案件的调查处理必须继续整治药品经营企业“潜规则”的要求。4月14日,省食药监局决定从4月15日至6月15日的两月内,在全省集中开展药品流通“挂靠走票”问题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有三个方面,分别为挂靠经营检查重点、过票走票检查重点、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挂靠经营检查方面,省食药监部门将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企业销售人员身份是否真实(工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是否一致;企业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药品购销资质档案资料不全或不真实,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过票走票检查方面,省食药监部门将重点检查药品经营单位开具或接收的票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开具的票据与实际的购销业务金额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不开票据将药品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等问题。

  重点对象专项整治方面,省食药监部门将重点检查经营规模小、经营品种少的企业;经营状况与销售额有明显差异的企业;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较大的单一品种的供货企业;购销药品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企业;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频繁变更的企业;经营血液制品、疫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的企业;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

  省食药监局称,专项整治期间湖北食药监部门将与公安、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分别采取立案查处、收回撤销GSP证书等从重处理,对于违法违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黄啸、孙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