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华副局长在荆门调研并参加省局家政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汇报会

08.10.2014  16:59

        9月25-27日,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华,率领省工商局商标处、合同处、商标协会负责人,由荆门市工商局局长张敬鸿陪同,在荆门市开展调查研究。刘春华一行走访了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等驰名商标企业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了解了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驰名商标使用和“守重”企业创建情况,并实地察看了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工商所。

 

  调研期间,刘春华副局长召集了省工商局家政服务合同格式条款调研汇报会,调研汇报会由省工商局合同处处长桂立新主持。省工商局合同处、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及部分市州市场合同科分别选派了专家和合同业务骨干,对我省部分家政企业服务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分析点评,会议邀请了湖北省江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家政服务企业代表参会。

 

  会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陈胜介绍了我省家政服务的基本情况、省工商局合同处以及宜昌、襄阳、荆州、荆门四地的市场合同科业务骨干分别就家政服务合同的条款进行了点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刘汉敏律师从家政服务的立法及被点评合同存在的十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剖和评析,指出其排除、限制雇主权利、加重雇主责任的情况。

 

  刘春华指出:家政服务涉及人多、牵涉面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工商部门要以合同监管作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全省家政服务市场,遏制家政公司夸大宣传、恶性竞争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省工商局此次组织对全省的家政服务合同(协议)进行“解剖麻雀式”的点评分析,对湖北省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合同示范文本推广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工商部门要把对家政行业的规范统一到“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通过对家政合同的规范,使家政市场更加规范,达到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合同行政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受益,实现多方共赢、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刘春华认为,对家政服务合同的规范将开启我省格式合同监管新的篇章。整场会议气氛热烈,节奏紧凑,内容详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最后,刘春华副局长就做好家政服务合同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用好点评成果,对市场上各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整治和规范,省局合同处要积极发挥合同指导作用,尽快制定比较完善的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企业合同行为;二是各方要进一步明确家政公司服务要求、工作标准和监管标准,依法从事家政经营、依法进行合同监管、依法调解合同纠纷;三是要深入推进合同职能到基层,充分发挥工商所及时受理投诉和快速调处的优势,从而更加高效地解决家政服务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