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积极承接省下放审批事项

25.07.2017  01:13

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20号),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承接了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等部门的下放的9项事项。市行政审批局与各部门积极开展对接,迅速落实承接下放事项,并派工作人员参加省直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原来由省商务厅负责的“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4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可正常办理。以后,凡是需要进行涉及以上4项行政审批的企业,经县级商务部门初审后,即可到市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的市场服务科窗口直接办理,较以前不仅少了市商务局初审的环节,还免除了跑武汉办理的来往奔波。

市行政审批局将不断完善下放项目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积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确保提速提效,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