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23.05.2018  14:43

荆门市农业局积极推进机构整合,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强化队伍建设,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目标。

(一)整合执法职责。将市直农业部门原8个执法单位承担的种子、农药、肥料、环保、渔政、农机、畜牧兽医等执法职责全部集中,由市农业综合执法局统一承担,变过去的分散执法为综合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二)理顺职责分工。在市编委“三定”方案基础上,我们对农业局及局属各单位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印发了《市农业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职能职责》,重点界定综合执法局与局机关、局属其他单位的职责边界,实现无缝衔接。局属各单位承担相应行业管理职责,不再承担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农业综合执法局主要承担牲畜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生产经营、农机安全、农村能源以及兽药、农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植物检疫、农业生产环境、渔政等方面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渔事等纠纷调解,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编印了《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汇编》,汇编法律法规规章84部,综合执法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一年来,32名干部通过了农业部组织的执法考试。目前,农业综合执法局有50名干部职工持有农业部和省政府核发的执法证,涵盖种子、农药、肥料、环保、渔政、农机、畜牧兽医等方面,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一)健全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执法工作日志制、案件集中审理制、重大案件报备制等制度。公开执法依据、自由裁量权标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检查和处罚结果;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

(二)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局与局属各单位、县市区农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强部门配合联动,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协调作用,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今年4月,省水产局组织汉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积极争取公安部门配合,农业、公安两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抓获电捕鱼人员5名、电捕鱼船一艘,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加强与工商、行政审批、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联系,及时认领“先照后证”和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问题。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配合,及时推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推进社会共治。

三、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

(一)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在加强市场日常检查的同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事项、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私屠乱宰、非法捕捞、农机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和生猪屠宰市场,保护渔业生态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坚持全覆盖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编制了“一单两库”,根据日常检查的情况,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和频次。2017年,开展“双随机”抽查41次,抽查事项2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三)坚持查办案件与普法教育和调处纠纷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普法教育。始终保持“严防、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办案工作力度。农业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开展执法活动120次,出动执法人员2600多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近600车次,检查整顿经营单位(门店)800多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4起,调解各种纠纷62起,处理举报投诉230起。(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市农业局)

宜昌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顺利召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