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法治公积金”先行先试的探索与实践

14.11.2014  09:32
 

  近几年来,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及重要部署,有效实施“以组织建设为基础、重视执法;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保障执法;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助推执法;以科技创新为手段、规范执法的‘四位一体 ’”工程,促进了法治公积金建设,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构建新机制 夯实依法行政“三个基础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适应公积金改革的需要,将政策法规科从信息科剥离出来,形成独立科室,并从所属办事处抽调1人到市中心政策法制科,各县(市、区)从事政策法规研究的人数由3增加到8人,初步形成了以市中心政策法规科为中心,以县(市)区和市中心相关科室工作机构为两翼,以专兼职依法行政管理人员为基础的网络体系。二是理顺管理机制。增强了市对县(市、区)办事处指导、协调、监督依法行政职能的有效性,形成了 “三个落实”(即各级“一把手”责任制落实、违纪责任追究落实、执法人员身份公示制度落实)管理机制。三是落实执法保障。纳入2014年年度单列专项预算29万元,比上年增加82%,其中,购置录音笔2支、笔记本电脑1台,拟购执法车1辆,尽力解决必要的交通工具、办公经费。

   二、 丰富新载体,搭建依法行政“三个平台

  1、打造“三大普法品牌”。开展深化“法律六进”,着力打造“三个品牌”。一是打造“‘三万’活动普法联盟”品牌,送法律到农村。借助漳河镇兴丰村“文化中心户”建设、“农家书屋”创建,在党群服务中心摆放宣传展板4块,在村醒目处悬挂书写法律进乡村宣传标语4条;集中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25本,上门发放《常用法律知识问答手册》130余份;设置常用法律知识咨询台1个,播放了《骗术的真相》、《水稻病虫害防治》等数字电影。二是打造“社区调解工作站”品牌,送法律到社区。派住房公积金法律顾问每季到挂钩社区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京山办事处为三阳镇高马社区购置法律书籍2000册,开辟法律专柜2个;免费发放《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手册》等法律书籍,挨家走访询问有无矛盾纠纷,并告知居民,如果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首先要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村委会、司法所、镇政府以及走法律途径解决。三是打造“学校家庭企业合力”品牌,送法律进社会。京山、钟祥办事处利用12.4等法制宣传日,分别组建了普法维权、婚姻纠纷等10类、6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家庭、学校、企业开展法制宣传116场次,帮助群众解决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10个方面问题。

  2、拓宽“三种提质渠道”。把全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充电”、“提能”、“洗脑”:一是学习“充电”。利用计算机和无纸化学法软件平台,组织中心系统全员参与在线学习,开展内外网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5次,保障了干部职工学有所教、学有所乐、学有所获。二是培训“提能”。实行执法资格考试持证执法制度,对新增6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多次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六五普法”宣传讲座,系统掌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等。三是网上“洗脑”。为系统职工建立网上普法学法专属账号,规范必学内容,精挑选学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自学;采取课堂练习与课后考试相结合,引入学时学分制,加强网上普法学习检查;重点将优秀的住房公积金调研文章、新法规的文字说明和讲解视频挂到网上,扩展了普法学法的知识面。

  3、巧用“三种宣传模式”。主要开展地毯式”、 “探亲式”、“流动式”宣传:一是设立窗口“地毯式”宣传。依托《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依托大厅服务导引咨询台,指明办事窗口、告知办事流程;依托来信来访意见箱,主动帮助客户解决办事问题、聆听意见建议、回应投诉复议;依托互联网络,建立“服务网站”,展示活动成效、开展经验交流、广泛征求意见。二是主动上门“探亲式”宣传。依托人社局人才招聘会,与人社局联合发文,将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作为“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纳入劳动年检范畴;到1200多个规模企业发放宣传手册,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到商品房楼盘销售点,巡回展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展板;在开发区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接待咨询1230余人次,让职工深入了解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三是依托活动上街“流动式”宣传。依托房产局交易会,对房地产参展商,房地产交易中介及群众耐心细致的讲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今年6月14日,市中心、各办事处及营业网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精彩纷呈,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宣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活动,达到了空前效果。

     三、 绽放新活力 取得 依法行政 “六大 成效

  通过努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多次获得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文明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和市级“党建先进单位”,连续5年公积金综合量化考核在全省排名靠前。2014年被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授予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参与市总工会、荆门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的荆门市民最满意的“十佳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活动,中心营业部窗口以6.28%的得票率荣获第五名。具体体现以下在六个方面:

  第一、增强了政策法规约束力。规范了三类法规文件,包括: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以中心名义出台的《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操作规程》等个内部管理制度;与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的意见》,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规范、科学的归集、贷款、提取、管理体系,政策规定更加规范,执法措施更加具体。

  第二、规范了行政复议执行力。进一步完善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定期审核有关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初审报告。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规范了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行政复议指南,公开了行政复议的渠道和投诉电话。协助法院等部门办理公积金冻结手续,规范中心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和有关职责,规范中小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拟上市公司是否有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为的前置审查。随着招商力度加大,企业原有下岗职工因企业未缴公积金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随之增加。去年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在3起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1起,经过协调,撤回复议申请2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依法行政。

  第三、扩大了行政处罚影响力。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系统的法律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行政处罚总体上仍以行政手段为主。2014年上半年,积极处理了电力、格林美、土地局等职工投诉,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上门对湖北省京山县虎爪山林场多次催告、沟通,增强单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理解。几年来,对20家百人以上欠缴单位逐个进行电话跟踪,向近3000家单位拨打了催缴电话,对500家单位发送了催缴通知书,80%单位在进入执法程序后为职工落实了缴存制度;每年年底联合市审计局等单位在全市选择1-2家未建未缴、未按时足额缴存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纠正了1200家少缴、漏缴、迟缴和拒不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损害干部职工利益的行为。截止2014年9月,全市有17.8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总额81亿元、余额55亿元。

  第四、提高了行政许可公信力。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6项,其中行政处罚2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权力3项,并绘制流程图。严格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主动联系项目建设单位,开辟贷款绿色通道,为树立住房公积金“为民、利民、便民”的形象提供了保障。

          第五、激发了执法工作创新力。通过从有“”、 有“”、 有“”“三字经”入手,助推住房保障快速发展。一是做到有“”。主要是“三敢”:通过扎实的工作,过硬的作风,以德服人,敢立权威;通过“打铁要先自身硬”,尤其对于办事处无力解决的“硬骨头”,从中接受考验和锻炼,敢于碰硬;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当事人、关系人、知情人的意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敢于求实。二是做到有“”。主要是“三讲”:讲规范,如凡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法规科审查把关,并报法制办备案;讲程序,如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公开发布”的程序进行;讲公平,如设立了个人委托贷款受理、调查、初审、审查、审批几个环节。三是做到有“”,主要是“四个结合”:与全局工作相结合,贯穿于公积金管理、归集、服务等方面,落实公积金执法责任制;与考核机制相结合,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增强全员重视程度,问责到到单位、问责到到科室、问责到个人;与社会化监督相结合,设立政务公开栏、监督意见箱、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征求意见会、民主评议会,利用新闻媒体,对涉及面广、需要告知社会的事项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完善了《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集中排查出四个风险等级、8大风险点,形成了“分线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了12329咨询投诉热线,告知投诉咨询内容、范围、方式,上线了审计稽核系统,从归集、提取、个贷、财务、经费等五个方面强化对各项业务全程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在线下发整改说明。

      第六、加速了经济发展助推力。我市于1994年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20年时间累计为38632户家庭发放贷款36亿元(占房款50%),贷款回收总额达到17.5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8.5亿元。如果加上购房者自筹资金50%和为17.8万人用于建房提取的公积金26.6亿元,那么对房地产投资就是65.3亿元,按均价3000元计算,全市住宅投资将至少达到2100万平方米。按每百万元投资可增加就业岗位100个计算,就可提供了60多万个灵活就业岗位。同时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其中,实现房地产市场65.3亿元成交额,需缴纳营业税3.2亿元(按5%计算)、个人住房产权证相关税2.9亿元(按4.5%计算),累计向政府上缴廉租住房资金1亿元,有效保障了低收入家庭住房资金渠道,大大激活了房地产开发市场和城镇化建设,引来了众多新的开发商涌入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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