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法治工作

01.12.2017  23:35

2017年荆门市民政局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坚持执法、守法、普法共同推进,圆满完成各项法治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继续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市民政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向局机关报年度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及时备案和定期清理等制度。

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修订完善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民政相关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大力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局党组今年专题研究两次依法行政工作,并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上年度法治民政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评整改措施。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和听证目录。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强化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建设,重视案件分析研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制度,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重大案件报备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将当涉及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通报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完结后,将案件简要情况和相关法律文书报局办公室备案。

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保障民政立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政府法律顾问等法定职能得到履行。

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民政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市民政局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民政法治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政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等活动,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推动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积极参与民政法制理论研究和政策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为民政部门正确行使职权提供理论支撑和依据。(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