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显著

10.12.2015  12:09

  一、基本制度先行,规范有序推进。2014年8月荆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其他组织积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6月底前,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制定《荆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选聘程序、职责权限、解聘续聘、经费保障及日常管理等。建立准入制度,把好“进门关”。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通过健全基本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健全机构队伍,加强经费保障。市、县政府及部门普遍建立法制机构,聘请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目前,38个政府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市政府聘请5名法律顾问,聘期一年。签订《荆门市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法律顾问费为每人每年2万元。举行聘任仪式,市长肖菊华同志为5名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每年1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三、完善日常管理,促进有效运转。一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座谈会、电子邮件、短信、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全面记录各法律顾问承办事项内容、修改意见数、采纳数、参会情况等。受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法律顾问事项198项。三是加强考核。结合日常台账、述职报告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一年到期后对工作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法律顾问进行调整。(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