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工作情况及2016年重点工作

23.12.2015  19:42

  2015年,荆门市政府法制办在省法制办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定,不断适应法治新常态,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总体目标,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订年度学法计划,今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3次集体学法,分别对《行政诉讼法》、《预算法》、《环保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各地各部门都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累计开展集中学法120余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57个市政府部门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以《政府情况通报》形式公布结果,考核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内容。

  (二)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启动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科学编制政府规章2016年度计划和“十三五”规划。加强项目论证,就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参加市人大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论证评估会,参加城市管理立法的市内调研和赴外地学习考察活动,起草调研考察报告,提出立法建议。

  (三)完善审查与评估制度,确保制度建设水平提升。审查出台荆政令2件,新启用“荆政规”序列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各类文件及市政府常务会议题227件,提出修改建议390条。对《荆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市PPP项目社会资本选择办法》进行了前置审查。认真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对各地各部门3月1日至8月1日期间发布的4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检查。对《荆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荆门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开展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关于推广应用预拌砂浆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和《荆门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办法》开展实施情况检查评估。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5月,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确认59个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3459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对2015年度市直行政执法单位8351卷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执法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形成整改结果报告。对市直1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13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备案审查。认真执行“两法衔接”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督促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

  (五)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今年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加旧存3件,共办理26件),审结25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结案率达到46%以上。代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审结3件。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较去年增长150%。在市、县两级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六)多措并举抓督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督办、年终考评等形式,督促各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24件,应当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86件,行政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86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出庭应诉在我市已成常态。4月,在全省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上,常务副市长胡功民就荆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做了交流发言,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七)积极处理涉法事务,努力为政府当好法律顾问。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今年共审查政府合同95件。对2014-2015年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对外签订的147件政府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景山房地产公司土地占用补偿、旭冉公司非法集资等8件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处理,对碧桂园项目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聘用5名政府法律顾问,受聘法律顾问累计完成市政府交办事项141项,提出审查意见701条,采纳485条。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动态管理,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实行调整。

  (八)深化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召开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会议,提升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考评标准》,做到年初有任务,年中有通报,年底有结帐。加强与报刊网络、新闻媒体联络,市政府法制办与荆门日报社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及时地总结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采编报送法制信息196条,国务院采用6条,省采用80条。《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媒体报道相关法制新闻10余篇。

  (九)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治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以“三严三实”活动成效推动工作。6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专题培训会,邀请省法制办分管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省高院行政庭负责人来荆授课,共400余人参加培训。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学习和法律研讨活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2016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与考核方式,增强考核结果刚性约束。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职能设置、编制经费、人员素质、工作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

  (二)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水平。科学合理制定政府规章。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前置审查、异议审查工作,着重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修订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做好全市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完善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程序公开化。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加强市政府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工作,做到有诉必应。继续监督、指导县市区和政府各部门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确保出庭率100%。加大对我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宣传,扩大影响力。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落实《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规定,提高政府合同审查质量。认真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政府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宣传平台多角度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和成效。做好法制信息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发挥法制信息服务领导、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作用。

  (八)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编外人员、临时工、聘用人员执法专项整治。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的法治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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