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局确保业务建设有章可循共梳理47项业务制度

24.04.2015  12:26
        近日,市局法规科按照《全省工商系统“工商业务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在狠抓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有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坚持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对已经过时的及时予以废止,不适应新情况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通过全面梳理,保留了《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和服务办法(试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等32项制度;补充修订和完善了《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源管理办法(试行)》、《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荆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置回访告知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废止了《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办案积分考评办法(试行)》等1项制度;计划制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荆门市企业登记“三证合一”暂行办法》等8项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业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并使原有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