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局严查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29.08.2014  18:13

  一是强化动态巡查。出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巡查核查暂行办法》,对无证采矿的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全面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矿山核查每月不少于1次,其它矿山核查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严密布控,不留死角。

  二是严格年度检查。2011年以来,全市以年检为抓手,共发现涉嫌越界越层开采的矿山40余家,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布置生产系统的矿山12家,非法转让采矿权5家,超设计规模和总量控制计划生产的矿山3家;累计下达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0份,及时查处纠正。

  三是规范专项排查。全面开展矿山越层越界开采专项清理排查工作,全市累计清理排查矿山251家,发现越层越界违法行为40起,无证采矿29起,重大安全隐患1起,分别予以立案查处,有效地规范了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