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出台购买中介服务办法

07.11.2016  14:03

经荆门市政府批准,荆门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六部门近日印发了《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政府购买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各方职责,规范了购买服务工作操作程序。
        《办法》明确了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政府购买内容为市“七大主导产业”的招商引资项目,包括项目咨询、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土地估价报告编制等,涉及9个部门30项。政府购买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原则为“谁审批、谁购买”。对招商引资项目,区级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由区级购买;市级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由市级购买,区级负担;省及以上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由市级购买,市区财政各负担50%。《办法》对购买方式提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