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

20.07.2016  10:10

(王世文    龚昕)今年梅雨期荆门市强降雨频繁,防汛抗灾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关于防汛抗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荆门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肃政治纪律,把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执行省、市关于防汛抗灾工作的统一部署,坚决服从防汛抗灾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各行其是,确保防汛抗灾工作政令畅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职尽责,进岗到位,靠前指挥,以上率下,把防汛抗灾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勇于担当,各司其职,形成防汛抗灾的强大合力。 

通知还要求,要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灾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指挥体系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决不允许出现责任盲区。防汛抗灾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灾情等失职渎职行为。所有在岗人员不准接受吃请,不准从事各类娱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活动。 

通知强调,要严格问责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纪律监督,对于防汛抗灾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在防汛抗灾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等,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市、县两级防汛抗灾指挥办事机构要加强对防汛抗灾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汛期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要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调查处理、追责问责。要以严明的纪律保证防汛抗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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