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地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成效明显

02.02.2016  10:57
  《荆门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于2012年发布实施以来,荆门市地税局与多个政府部门形成了长期的、良好的联合控税机制,“先税后证”、“先税后药(炸药)”等控管手段在全市有力推行,为地方财力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强保障。市地税局与市房管部门在多年的合作中更是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全方位深度联合,构建了良好的税收共治格局。2015年,市直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入库税收4.5亿元。

  一是设置窗口,派驻人员。荆门市地税局在市房产大厅设置4个征收窗口,派驻5名征收人员,与房管部门联合办公,极大方便了纳税人,有效实现“先税后证”管理。

  二是信息传递,数据共享。市房管局定期向地税部门提供地方税费保障平台需求数据,并按照地税部门存量房评税系统数据更新要求,组织专业力量完成2015年度市直城区存量房和经营性房地产交易数据的采集、修正和补充工作,实现了涉税信息共享。

  三是备案登记,把关税收。为从源头上把好税收关,经协调,由房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环节把好税收关,依据地税部门出具的房产完税证明办理备案,对不能出具完税证明的,不得办理备案手续。

  四是强制执行,全程配合。为规避执法风险,荆门市地税局对近两年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部分欠税纳税人实施了查封、拍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由房管部门查询被执行单位的房产,确定可执行房产,根据地税部门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启动对被强制执行单位的房产交易冻结,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再办理该查封房产的过户等手续。同时,房管局比照人民法院对处理拍卖房产的相关规定,凭借拍卖的相关手续和地税局实施拍卖该房产的相关证据资料为拍卖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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