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3600余件 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

08.01.2016  19:19

  2015年初,荆门市政府将“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中,一年时间过去,实事办理情况如何呢?市司法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0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2400件,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

  2015年12月18日下午,记者随同市政府督查室一行领导前往市法律援助中心,见到了一位享受过免费法律援助的市民。

  市民夏某某(化名)原本在城区中天街某服饰公司从事营业员工作。2015年7月31日,该服饰公司在未支付任何补偿及未通知员工的情况下,与夏某某等34名女职工解除劳务合同,并且该公司一直以来利用虚假劳动合同未给职工缴纳社保。2015年9月中旬,夏某某等34名女职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来到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在了解到夏某某等人的情况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她们“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安排专门律师为其上诉打官司,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针对服饰公司突然解除劳务合同一事,夏某某道出了自己的内心感受。她说,当时心里很心酸,毕竟是做了这么多年,没想到老板会欺骗她们,而对于求助法律援助中心,当时也没抱太大希望。“我们是9月24日开庭,分了3天开庭,我们34个姐妹都去了。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斌介绍,这次办理的集体诉讼案件影响比较大,而且都是妇女弱势群体,通过起诉开庭,法院已经下了判决书,判决书处于生效阶段。据悉,当时,东宝区人民法院共发出了34份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为34名弱势妇女群体挽回损失50多万元。

  2016年以来,市司法部门按照“法治荆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法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促进公正司法,建立法律援助协作体系,一方面与审判机关对接协调机制,保障诉讼费用的减免落实到位,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另一方面与人社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与劳动监察、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机构的协调配合,多途径解决农民工劳动纠纷。

  据市司法局副局长卢明国介绍说,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0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2400件,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 胡于梅 李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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