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受害人“失联”10年 荆门公安苦寻4天找回

04.12.2014  23:11

    新华网武汉12月4日电(龙轩)10年前受害人被抢劫使用他人身份证报案,可惜案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10年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但受害者已经“失联”查无音讯。近日,荆门市龙泉派出所民警经过4天苦苦寻找,终于将受害者找回。

    “警察大哥,太谢谢你们了!因为当年自己的自私与幼稚害得你们如今这样辛苦,真是万分抱歉!”日前,湖北省荆门市龙泉派出所值班室内,40岁的李某某不停地向民警表示谢意。“因为有了荆门民警的支持与帮助,这件10年前发生的案件才得以圆满了结!”3名天津警官也紧握荆门民警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要从头说起。11月21日16时许,3名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的民警急匆匆地走进了荆门市龙泉派出所值班室,一脸疲惫地一边亮出警官证,一边对当班民警说:“我们是天津市公安局的办案民警,请求你们帮助协查10年前一起抢劫案件的受害人!”派出所民警热情地接待了3名天津警官,并迅速成了寻人小组。

    经仔细了解,原来一名叫吕某某,1982年出生,沙洋高阳籍的女子持身份证于2004年在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光复道派出所报案,称在辖区被人抢走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受案后,光复道派出所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是案件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2014年10月,河北分局刑侦大队在开展信息化大比武竞赛中,通过比对,排查出吕某某被抢劫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由于案件系一对一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且时间久远,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全面固定证据,河北分局的办案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吕某某准备重新核查案情。但吕某某称本人未被抢劫过,也未到光复道派出所报过案。这下可难倒了河北分局的办案民警!经多次沟通,吕某某交待曾把身份证借给同村在天津打工的好友张某(女,1984年出生)使用过。

    经分析,河北分局民警分析受害人可能是张某,遂驱车于11月15日来到沙洋高阳张某的老家。来到张某的家中,张某家人称张某己赴杭州打工多年。经做工作,民警在张某父亲的同意下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张某回忆2004年在天津当保姆时曾借用过吕某某的身份证,并将证件寄存在主人家李某某(女,1974年出生,荆门城区人,住中心客运站附近,当年在天津经商)的手中。几经周折,天津河北分局的民警推断李某某才是抢劫案件的受害人。

    11月19日,河北分局的民警又来到荆门中心客运站周边寻找李某某。可是找了二天二夜均未任何线索。无奈之下,21日,河北分局民警走进了龙泉派出所请求协助。

    龙泉派出所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小组。全体民警抱着不找到李某某绝不收兵的信心,穷尽手段多方查找。一路由所有社区民警联系辖区单位、信息员、居民寻找1974年出生,曾在中心客运站周边居住、2004年在天津经商、有一11岁儿子符合条件的李姓女士;一路由巡防队员将李某某当年在光复道派出所报案时留下的视频图片打印数千份分发给辖区群防群治力量、志愿者以及城区所有巡逻民警。

    11月25日,一信息员反馈信息,李某某己搬至中心客运站旁边的小区,其子在实验小学上四年级。当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带领河北分局民警在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终于找到李某某。经图片比对,李某某正是2004年前往光复道派出所报案自称叫吕某某的受案人。后李某某交待当年因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持保姆张某借用的吕某某的身份证报的案。

    找到“失联”10年的受害人,派出所民警、河北分局民警一扫多日来的困惑、焦躁、疲劳之感,重新对李某某制作了询问笔录。11月26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的民警带着李某某的报案材料坐上了返津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