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大地盛开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10.01.2015  04:36

  2014年,湖北省共有37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而截至目前,湖北省也已先后命名表彰了24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47名模范个人,命名了144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湖北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这一切都源

  于工作载体的创新以及机制的健全和政策的完善。

  2014年6月1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买买提力的新角色”为题,对湖北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站作了专题报道。2014年4月,湖北省在全国首创建立新疆少数民族群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简称“新疆工作站”),并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派了6名懂汉语和维吾尔语的干部驻站工作,买买提力就是武汉新疆工作站站长。他们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在湖北省务工、经商、求学的5000名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

  工作站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湖北省双重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全省统筹”的原则,设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3个站,分别在当地民宗委(局)挂牌。武汉站辐射鄂东片区,宜昌站辐射鄂中、鄂西片区,襄阳站辐射鄂西北片区。

  走访新疆籍个体户,了解他们在鄂经商生活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是新疆工作站工作的内容之一。库尔班江是一位新疆籍在鄂创业的大学生,2005年他从武汉大学毕业后,承包了学校的清真食堂。后来,他陆续经营起了14所高校的17个清真食堂。其间,他曾一度为200万元流动资金发愁。买买提力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会同省民宗委和武汉市民宗委等多方联系,最终帮助库尔班江争取到政策,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下一步将深入推进新疆工作站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把新疆在鄂少数民族人员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湖北省民宗委主任柳望春说。

  不仅仅是创新工作载体,在机制的健全和政策的完善方面,湖北也不断采取新的举措。通过提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规格、增加民宗委委员单位成员、推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规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湖北省基本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全省成立了以省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相应成立高规格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到基层,多数街道和乡镇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或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为全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01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宗委委员单位调整增加至33家,并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经过积极争取,一大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武汉、宜昌、孝感等市被国家民委确立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这些重大政策利好,极大地促进了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湖北省还坚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市、自治州、直管市、林区和民族县市民宗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硬性指标范围,把创建活动成效与国务院和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评选,以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评选挂钩。这一举措,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工作的落实。

  为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湖北稳步推进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将社会服务管理实现重心下移。武汉、宜昌、襄阳、十堰、黄石、黄冈、咸宁等为代表的一批城市,已经逐步建成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组建了少数民族群众社区服务站或联系点,形成了集居住、就业、治安、计生、教育等服务管理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各族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特别是迁入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生活的归属感得到普遍增强。

  斯朗•丹增曲培,一位来自雪域高原的康巴汉子,湖北省建藏援藏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由他创立的全国首家汉藏文化交流基地——武汉“西藏印象”汉藏文化交流基地,如今成为连通荆楚大地与雪域高原,宣传和展示藏文化的重要窗口。  来源:监督检查处  作者:依拉木江 罗一萌(中国民族报记者)

  自2011年5月成立以来,基地在文化、经济、旅游、就业、创业等方面,为鄂藏两地群众的双向交流提供了平台。既把西藏的文化传播到湖北,又把荆楚文化传播到西藏。几年来,该基地以“新西藏、新发展、新生活、新体验”为主题,以“传承民族文化、创造美满生活、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理念,承担了湖北与西藏两地文化交流的各项活动,不断将湖北的先进技术、管理模式、民间资金等向西藏输入,形成了援藏工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湖北模式”。

  此外,湖北省还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六进活动”。坚持在少数民族重大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从而使创建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可。